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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12-06 16:43:04

各班级:

现组织开展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艺术学院名额为250人,按照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的标准发放(分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发放)。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要求,在符合资助政策条件的前提下,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弃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及残疾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享受较高档的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规定注册。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感恩社会。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

6.通过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还未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一年级学生,由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家庭经济情况初步认定后推荐)。

7.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

8.目前正在处分期内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三、材料报送

1.报送要求

(1)《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

(2)《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以辅导员为单位汇总

2.报送时间

12月6日各班符合条件的同学提出申请并上交辅导员审核。

12月7日学院进行审核。

12月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12月9日—12月10日学院公示并上报学生处。

附件:1.2021年国家助学金各辅导员名额预分配表

2.《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艺术学院 2021年12月6日

注意事项说明

1、7类特困学生可享受较高档资助,而不是必须享受最高档资助。

2、服兵役退役复学学生享受二等国家助学金

3、山西籍受灾学生将自己的水灾受灾情况及时与辅导员联系看自己是否符合突发情况认定条件。

4、由于时间比较紧张,请各辅导员先提交纸质版附件4,我们将以辅导员提交纸质版为最终结果。如果有需要通过资助系统进行入库和申报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在收到附件4后将开通系统完成。

5、请各辅导员务必在12月10日前报回。